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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利用青山北路以东公告
2017年03月17日 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次数)

按照《南昌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》,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将已储备的位于青山北路以东,面积3.5亩土地临时利用,租期为一年,用途为停车及施工便道,承租期间承租人不得搭建任何临时建筑。本公告内容由bt365手机客户端负责解释。

特此公告

联系人:龚俊

联系电话:0791--8398739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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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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